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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创建2012年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3-15 点击数:1826

为积极响应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12〕30号)的号召,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以此为契机,提高物业项目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为公司品牌形象的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根据2012年6月14日公司议委会会议决定,选定六个符合创建市优基本条件的项目参与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创建活动。为确保创优成功,现就有关创优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与创优项目

        1、居住项目:领域(高层)、月光琉域(高层)、上东锦城(高层)、漫岭云天(高层)、皇经楼新居(高层)

        2、非居项目:龙泉驿区政务中心

        3、复检项目:浪琴湾(多层)

二、创优工作安排

1、本次创优工作由分管总监根据公司要求统一指挥,督查落实。

2、创优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创优申报表一式两份,交业委会(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所在地房产管理局盖章,并于6月底交公司行政人事部邓经理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申报。

        三、创优工作要求

1、各创优指导小组组长应于2012年 6月30日前,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项目,并召开项目创优工作动员会,要让创建项目明确创优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全员积极参与。各组长应对《2012年度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分细则》进行逐条分解和解读,对项目创优具体工作进行细致安排和督查落实,全程指导项目完成创优工作。

        2、创优指导小组成员应有全局观念,上下同心,各级负责,相互间应保持密切配合,做到资源共享,确保创优工作快速、有序、圆满完成。

3、本次创优工作是对参评项目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的一次检测,所有人员应引起高度重视,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如有因不负责任而在创优过程中出现问题,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二0一二月二十日